RAFFLESINTERIOR(01376)发布公告,董事会谨此知会公司股东,其于2026年1月28日收到一封来自匿名投诉人的邮件,收件人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公司。投诉的主要标题为“Raffles Interior Limited董事及控股股东郑能欢涉嫌市场操纵及未经授权行为”,并指出此乃针对郑能欢先生的“正式投诉”。投诉中列出若干信息及针对郑能欢先生的指控,概述如下:
1.郑能欢先生已将其通过瀚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51%控股股权质押予结好证券有限公司(结好证券),作为保证金账户的抵押;
2.结好证券已于2025年11月3日向郑能欢先生发出缴款通知(追缴保证金通知),要求“于2025年11月4日中午十二时正前悉数偿还款项,否则其(结好证券)将对质押股份强制平仓并采取法律行动”;
3.投诉中称,因担心追缴保证金通知中的强制平仓,“郑能欢先生(i)在未经董事会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为及代表公司与其配偶签订合约,以3亿港元收购某地块;(ii)在未经董事会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指示其私人律师申请自2025年11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公司股份(未经授权暂停买卖)”;
4.投诉指称,上述郑能欢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违反若干证券法律法规的市场不当行为,且违反郑能欢先生作为董事的职责。
董事会认为,投诉中所提及的“以3亿港元向其配偶收购某地块的合约”与买卖协议有关,其构成公司的关连交易及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于接获投诉后,董事会即刻与郑能欢先生取得联系,就投诉所载的各项申诉及指控向其寻求澄清与核实。在郑能欢先生的回复中,其向董事会确认其已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结好证券发出的追缴保证金通知。郑能欢先生亦表示,该通知与签署收购协议须符合上市规则而需要紧急停牌一事,毫无关连。
尽管(i)郑能欢先生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追缴保证金通知,(ii)郑能欢先生明显急切地单方面于2025年11月3日签署买卖协议并自2025年11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实施未经授权暂停买卖,两者在时间上非常接近,且上述两项行为均由郑能欢先生未经与任何其他董事会成员事先协商即擅自执行、实施并下达指令,但在未经进一步调查前,董事会目前尚无法就投诉中指控的準确性发表评论或予以确认,而调查工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郑能欢先生的配合。投诉中所提出的问题将纳入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调查范围,该委员会已于2025年12月10日成立,并由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批准及追认。
董事会谨此报告,截至目前,郑能欢先生一直不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委员会及受聘协助调查的外部法律顾问开展调查工作。郑能欢先生并未提供对各项严重事项进行妥善全面审查所必需的实质性资料及文件。独立董事委员会将在其外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继续独立、公正且严谨地进行调查。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于适当时候向董事会汇报其调查结果并作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