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防城港市恒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防城港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由、处置结果及相关合规依据,为航运相关企业梳理轻微违法合规边界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样本。
本次不予处罚的认定结果不会对防城港市恒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限制,也不会产生相关行政处罚的惩戒性记录。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防城港市恒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104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32000033-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防城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防城港市恒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1104,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32000033-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处罚决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海上)》第12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防城港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合规失误行为的包容审慎监管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防城港市恒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彭耀权,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9人,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路1号富森领峰10号楼5层501号房。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郭金泉 | 100% | 200 | 2023-05-27 | 2018-09-04 |
点评分析
本次防城港市恒创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涉及的船舶进出港未报告事项,经防城港海事局核查后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依据法定免罚条款认定其属于轻微海事违法行为。该结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资质存续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负面影响,也未产生额外合规成本,同时也为同类海事服务主体规范日常进出港报告流程提供了合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