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广西鑫旺物流有限公司因旗下相关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被连云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正式生效,该企业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对应罚款,相关违规记录也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信用档案,对其后续船舶营运资质核验、海事业务办理等环节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广西鑫旺物流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46X7 |
| 违法案由 | 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22-1-2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连云港海事局 |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广西鑫旺物流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旗下营运的船舶、海上设施配员未达到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的相关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22-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5*******46X7,本次处罚的裁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连云港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船舶配员合规是保障海上航行作业安全的核心基础要件,相关航运物流企业需严格对照最新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完成人员配置核验,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避免因配员不合规引发航行安全风险及相关行政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广西鑫旺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陈明苍,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058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5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防城港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B2组团第5幢4单元1101号房。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陈明森 | 98.5172% | 4983 | 2026-11-10 | 2008-12-25 |
| 2 | 林平坤 | 1.4828% | 75 | 2011-07-29 | 2008-12-25 |
综合点评
此次广西鑫旺物流因船舶配员不达标被连云港海事局处罚,是监管端压实海上航行安全责任的常规警示案例。该处罚将督促公司补齐配员合规短板,规避后续更严重的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也为航运物流行业落实新版最低安全配员规范提供了具象的合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