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军年因违反海上交通安全通信管理相关规定,被东营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涉事人员作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是存在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内容的行为,违反了海事通信管理的法定要求。
本次处罚决定为对陈军年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所有涉海无线电通信岗位相关人员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陈军年 |
| 违法案由 | 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506201005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309*******80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1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东营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明确:被处罚人为陈军年,涉及的违法案由为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506201005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309*******8013,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东营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畅通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应急救援指令及时传递的核心基础,相关岗位人员需严格遵守值守规定,杜绝占用专用频率交流无关内容的行为,共同维护海上通航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军年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陈军年,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大秦家市场西首。
事件点评
本次东营海事局对涉事船员陈军年作出1200元罚款,系针对海上交通安全通信违规的常规执法。该处罚警示相关航运主体需严格落实海事通信值守规范,杜绝占用安全频道交流无关内容,强化一线人员合规意识,避免因个体操作疏漏影响船舶航行通信安全,助力航运作业合规体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