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人注意
2027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即将开始缴费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2027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保障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现就缴纳2027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缴费对象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
二、缴费征收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全市实行差异化筹资,根据缴费标准享受对应的年度支付限额,缴费标准分别为190元/人/年和240元/人/年。
四 、待遇享受期和待遇标准
按时缴纳2027年职工大额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支付保持一致,支付限额为42万元/年(缴费标准190元)或47万元/年(缴费标准240元),实行直接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可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五、缴费方式
职工大额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方式与职工基本医保 一致。属地医保部门对处于职工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编制具有缴费有效期的年度征收 计划。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费用由单位或个人负担,也可以由 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具体负担比例由单位自行确定。补助 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集中代收代缴,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 保险金人员和因单位破产、撤销(注销)等原因无单位管理的人 员可自行缴纳,提倡线上缴费。自愿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的(单 位人员应向单位提前提出申请)应于2026年9月25日前向属地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一)单位集中缴费。
1. 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核对缴费人数、姓 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对征收计划有疑的及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 予以核实;
2. 按照我市职工大额保险实施办法(洛政办〔2021〕22 号 文)筹集参保资金,从指定缴费渠道中选择合适方式一次性足额 缴纳;缴费到账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或办 税服务厅开具税务完税证明或社保费缴费证明。缴费到账后为参 保人开通相应结算待遇。
(二)个人自行缴费。开通线上自主缴费渠道,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小程序、安装“电子税务局”APP ( 办税-社保业务),均可实现足不出户便捷缴费,可为本人缴费也可为他人代缴。
(三)无法完成缴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上述办法完成缴费 的,请联系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职工大额保险是职工基本医保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 充,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惠民工程,积极主动缴费参保可有效减轻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是提高自身健康的保证。请各用人 单位做好宣传组织,避免漏缴漏保,提升缴费参保率。
(二)征收期内,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和恢复职工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编制相关人员征收计划。
(三)未按时缴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视为自动放弃2027年职工大额保险年度参保(缴费)资格,其征收计划到期自动失 效无法补缴,无法享受相应待遇。
(四)参保人员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2026年12月31日前),存在下列情形的,可在征收期结束后由参保单位 或个人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退费。
1.因死亡终止职工医保关系;
2.因参加居民医保或在其它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在申请退费时未在本市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五)缴费人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属地医保经办部门。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来源:洛阳医保
编辑:聂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