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回函,师市国资委就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情况完成自查并作出正式答复。
根据回函内容,作为新农开发的实际控制人,第一师国资委经全面核查后明确,截至回函出具时点,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同时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回函中进一步明确排除的未披露重大事项范围包括多个资本市场常见的重大操作类型,具体涵盖股份发行、并购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类别。
本次师市国资委的正式回函,是公司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开展的信息核实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内容将作为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的核心组成部分对外披露,向市场明确实际控制人层面的相关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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