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本次会议已完成全部既定审议流程,各项召开及表决环节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要求,最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据公告披露,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景郁主持,于2026年9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全流程均严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覆盖情况如下: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2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4894.4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78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渠道参与的股东人数为0,对应表决权股份数为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公司全部9名在任董事均悉数到场出席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也按要求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全程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提供现场见证服务,相关见证核心信息如下:
| 事项分类 | 具体内容 |
|---|---|
| 见证律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 见证律师姓名 | 王宇坤、秦行 |
| 法律意见结论 |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目前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已完成归档备查,备查文件包括《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可供投资者及相关主体依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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