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继周主持。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569,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37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股数26,569,61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26,569,61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407344 |
100% |
0 |
0% |
0 |
0% |
- 《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同意股数26,569,612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车千里、张博钦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性意见显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包括《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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