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兆足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洋浦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该处罚决定已正式公示,相关违法主体的海事作业合规记录将受到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李兆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711*******5036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1052000209-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10 |
| 作出处罚机关 | 洋浦海事局 |
本次洋浦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主体为李兆足,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作为船长未履行法定责任,未确保所属船舶和随船船员配备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对应2026版的相关航行资料,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52000209-2-1,针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为罚款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711*******5036,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10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洋浦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这类涉船员合规的处罚信息,也进一步提醒广大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法定文书、航行资料配备要求,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合规。
事件点评
本次洋浦海事局对涉事船长李兆足的处罚,是针对其未按要求携带法定文书及航行资料的合规警示。该处罚严格依照相关船员管理及行政处罚法规作出,既明确了航运一线岗位的合规红线,也为相关航运企业强化船员合规培训、完善船舶出港前文书核验流程提供了明确指引,助力航运运营全链条合规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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