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段为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段为当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卖新公路1588号2号楼公司会议室,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卢小波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2人,代表股份55,905,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4%。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30,53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25,369,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10,646,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股数(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股数(股) | 弃权比例 | 回避股数(股) | 回避比例 | 表决结果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5,899,024 | 99.99% | 0 | 0.00% | 6,712 | 0.01% | 0 | 0.00% | 通过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639,701 | 99.94% | 0 | 0.00% | 6,712 | 0.06% | 0 | 0.00% | 通过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周伟律师、方航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会议的备查文件包括《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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