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晚间,财达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为落实中国证监会此前下发的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核准要求,同时适配监管部门对经营范围的规范表述规则。
据公告披露,本次章程修订的核心调整集中在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将新增对应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的表述,同时对原有经营范围的合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本次修订的具体条款新旧对照情况如下:
| 原条款条目 | 原条款内容 | 新条款条目 | 新条款内容 | 变更理由 |
|---|---|---|---|---|
| 第十五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 第十五条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修订后的经营范围表述,以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为准)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30号)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修订。 |
财达证券方面表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向行政审批局及证券监管部门办理后续的变更、备案手续。目前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开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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