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京东民执告【2026】7号
经调查,下列在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08004A030),本行政机关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1.北京市东城区景山街道幼儿教育研究会
2.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幼儿教育研究会
3.北京市崇文区游泳协会
4.北京市崇文区中国竞技麻将协会
5.北京东城古都书画联谊会
因无法与上述单位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上述社会团体单位可于送达之日60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2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朱吉国董海龙
联系电话:87556934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