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交所债券)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发挥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服务国家战略及实体经济的功能,深化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融资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6年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12月27日前已发行的公司债券不适用第4.13条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所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上证发〔2024〕16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