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孔令潮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东莞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依据相关海事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理,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从业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水上作业从业资质核验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孔令潮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8*******741X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2201008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8 |
| 作出处罚机关 | 东莞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覆盖了全流程合规要素:被处罚人为船员孔令潮,其违法行为属于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中船员未按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其他情形,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22010085-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741X,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东莞海事局。海事部门本次公示相关处罚信息,也是进一步强化水上从业主体合规意识、维护水上通航与防污染秩序的常态化监管举措。
事件点评
本次东莞海事局对船员孔令潮的千元处罚,属于针对个人船员操作违规的常规行政执法行为,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航运经营主体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信用评级造成直接负面影响。该处罚严格依照法定条款作出,是海事部门强化水上航行安全与船舶污染防控监管的常规落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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