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回复》,针对深交所提出的多项核心财务及业务问题逐一作出说明。本次问询函涉及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波动、外销业务增长合规性、财务性投资认定、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等核心监管关注要点,相关2026年1-6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报告期业绩波动具备行业合理性 在手订单超13.5亿元支撑后续增长
问询函显示,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3422.81万元、56643.99万元、67481.48万元和15245.02万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4591.82万元、445.79万元、7773.97万元和2687.40万元,业绩呈现明显的先抑后扬态势。其中虚拟沉浸式游乐项目收入从2023年的26756.49万元大幅下滑至2024年的3737.26万元,2025年进一步回落至2276.55万元。
公司解释称,2023年业绩高增主要源于文旅消费集中释放,叠加2022年延期交付项目集中确认收入;2024年业绩下滑则受宏观经济复苏趋缓、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当期交付产品以中小型机械类产品为主,虚拟沉浸式项目交付结构从高单价大型飞行影院类产品转向低单价小型动感飞行器类产品,直接导致该板块收入同比大幅下降。2025年以来,受益于国家文旅设备更新政策红利及海外市场开拓成效显现,业绩重回增长通道。截至2026年半年度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达135564.14万元,为后续业绩增长提供充足支撑。
针对文旅投资运营业务毛利率从2023年的32.90%持续下滑至2026年1-6月的10.76%,公司表示该类业务固定成本占比高,2025年以来受极端天气影响户外乐园闭园时间增加、周边竞品分流客流、中山紫马岭乐园所在公园整体改造施工等客观因素影响,短期毛利率承压,后续随着项目运营优化及线上引流矩阵完善,毛利率将逐步修复至行业正常水平。
外销收入占比攀升至近五成 贸易政策及汇率波动影响可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1383.95万元、7125.14万元、11938.05万元和7575.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从1.87%快速提升至49.15%,2024年和2025年境外销售毛利率显著高于境内水平。
公司披露,当前外销市场主要集中于独联体、东南亚、中东及北非、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2026年1-6月独联体区域外销收入达5251.17万元,占当期境外收入比例达52.02%。会计师核查确认,调整后的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差异率最高仅为1.00%,与出口退税数据差异率最高仅为-0.02%,外销收入真实性匹配性充足。
量化测算显示,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5%,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变动比例分别为-4.55%、-3.49%、-3.35%和-2.31%,整体影响占比极低。同时当前公司主要外销区域的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东南亚RCEP协定税率、海湾国家统一关税等政策均保持稳定,国际贸易环境未出现重大风险。
仅5586.83万元产业基金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仅将持有中山金马时代伯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66%份额对应的5586.83万元账面价值认定为财务性投资,该金额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例仅为3.77%,未超过30%的监管红线。其余对外股权投资均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包括参股广州星栩文化传媒、上海矩阵超智系统集成、杭州贝丰科技等产业链相关企业,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
同时公司明确,自2025年7月20日(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任何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不涉及募集资金调减情况,完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文旅文娱机器人业务已实现落地 2026年上半年收入796.46万元
公司本次募投的文旅文娱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不属于新业务领域,是现有文旅装备制造业务的产品线延伸。目前第一代智能售卖类产品已实现小规模量产交付,2026年1-6月该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796.46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06%,已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多地商业综合体、主题公园落地部署。
会计师核查认为,该项目不存在重大实施不确定性:公司现有机电一体化、系统集成等技术可直接迁移适配文旅场景机器人开发,核心研发团队已储备到位,且产业链上游已布局具身智能核心零部件相关投资,技术落地路径清晰。项目达产后综合毛利率预计为32.12%,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62.15%的平均水平,效益预测具备谨慎性。
募投补流比例未超30%红线 前次募投延期原因合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295.14万元,扣除乐园及景点建设运营项目拟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实施的部分后,剩余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占比70.13%,非资本性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9.87%,未超过《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30%比例限制,符合监管要求。
针对前次2022年定增募投项目“华中区域总部及大型游乐设施研发生产运营基地项目(一期)”延期至2026年9月3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解释称系建设过程中结合中长期发展需要对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选型进行升级优化,相关延期事项已履行全部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完全匹配,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推进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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