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安徽省华锦航运有限公司因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被安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信息由海事管理部门依法对外公示,明确标注了完整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执行要求,相关违规行为也将同步纳入该航运企业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航运作业资质核验、通航便利申请等事项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安徽省华锦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8Y |
| 违法案由 | 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5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安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安徽省华锦航运有限公司,涉事违法情形为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1015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068Y,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作出,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提示,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航行通告与警告的相关要求,强化航行作业前的信息核验,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安全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徽省华锦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月20日,法定代表人李庆学,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中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长春路碧桂园12栋404。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李庆学 | 100% | 510 | 2019-12-31 | 2015-01-20 |
综合点评
本次安徽省华锦航运有限公司因违反航行相关规定被安庆海事局处以2300元小额罚款,属于单次轻微合规警示事件,涉事处罚金额极低,不会对公司日常航运运营、现金流及整体经营业绩造成实质影响。但该处罚也提示公司需强化航行通告类规则的内部核查机制,规避后续同类合规风险,维护航运业务的合规运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