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扫一扫,花一两块钱接一桶直饮水,已经成为不少居民的日常。
但滤芯多久换一次?检测报告是真是假?出了问题该找谁?这些过去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如今都有了明确答案。
日前,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部门联合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起覆盖设备、水质、人员、监管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新规将于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新规到底管了什么、怎么管?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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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经营者责任更细
设备安放、水质检测等都有具体要求
过去,小区直饮水设备主要靠企业自主管理,不同品牌、不同点位的标准参差不齐。这次新规首先把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细化。
设备安装有了具体标准。水源方面,要求现制现售饮用水应以集中式供水为水源。安装方面,制水设备底部应离地面10厘米以上,与垃圾房(箱)、厕所、禽畜饲养、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污染源的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并置于视频监控范围之内。
日常维护也有了“规定动作”。《通知》明确,经营者应当安排专人或者通过远程监控,对制水设备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水处理材料不能“超期服役”,要根据使用期限、制水设备的额定净水总量和出水水质状况,及时更换。
图源四川疾控水质检测更是设置了多道防线:制水设备首次投用前、停用30天后再次投用前、更换水处理材料后,都必须完成多项指标检测,合格后才能供水。此外,每台制水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实验室水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停止供水。
监管同样延伸到从业人员管理。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工作的人员,应当经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上岗。患有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和病原携带者,一律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信息公示同样有要求。经营者应在制水设备设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水处理材料更换记录、定期更新的水质检测结果等信息,严禁公示虚假检测报告,严禁多台设备使用同一份检测报告。
图源省疾病预防控制局针对行业营销乱象,《通知》也明确要求:不得对现制现售饮用水作虚假宣传,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用、增进健康功能或者具有疗效作用。
02
物业把关更严
制水设备进小区要有“身份证”
设备能不能进小区、进了小区谁来监督?以往不少物业只负责出租场地,责任边界模糊。此次新规,压实了物业环节的管理责任。
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入小区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小区共有部分授权经营主体严禁与无营业执照和制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经营者开展合作。
同时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水质检测、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具体内容,还要约定退出条件——一旦出现水质检测不合格、信息造假等违法违规情形,经营者如何退出、责任如何划分,都要提前写清楚。
在日常巡查中,物业服务企业如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生活饮用水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物业不能再当“甩手掌柜”。
03
政府监管更有力
不良信用主体将加大抽查频次
企业自律了、物业把关了,但如果政府部门各管一段、信息不通,监管依然有漏洞。此次最大的制度创新,就是打破部门壁垒,从“各管一摊”变成“五部门一张网”。
信息共享是第一步。各部门要共同建立并动态更新水质检测、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送,接收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反馈。
其次,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水质卫生安全等将被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针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普遍性、多发性问题,可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推行信用奖惩更是关键一招。对信用评价优良经营者,合理优化检查频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双随机抽查的频次。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将推送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选择信用评价优良经营者开展合作。
此外,四川还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依法退出机制。
从经营者自律,到物业协管,再到五部门联合监管——这份新规织密了一张覆盖现制现售饮用水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网络,也让居民每天接的那桶水,喝得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