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编号为[2026]113号。
警示函全称为《关于对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李思廉、胡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此次监管措施因公司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和重大诉讼、仲裁等事项。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李思廉博士(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及其他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按照上交所的要求反思问题并进行整改。
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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