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太阳(维权)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日15:00,在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1号金太阳办公楼四楼第八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核心议程包括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参股公司增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成员补选相关议案等。
本次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27479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24%;其中现场投票股东7人,代表股份24292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92%;网络投票股东84人,代表股份318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318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2%;其中现场投票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网络投票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318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2%。公司董事、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情形,也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各议案表决相关明细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总体表决结果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关联回避情况 |
|---|---|---|---|---|
| 1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222178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432%;反对3600股,占比0.0161%;弃权1208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比0.5407% | 同意306205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60%;反对3600股,占比0.1130%;弃权1208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0股),占比3.7911% | 关联股东杨伟、方红、农忠超、杜燕艳、杜长波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
| 2 |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222176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423%;反对3600股,占比0.0161%;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0.5416% | 同意306185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897%;反对3600股,占比0.1130%;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3.7973% | 关联股东杨伟、方红、农忠超、杜燕艳、杜长波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
| 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222176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4423%;反对3600股,占比0.0161%;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0.5416% | 同意306185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897%;反对3600股,占比0.1130%;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3.7973% | 关联股东杨伟、方红、农忠超、杜燕艳、杜长波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
| 4 |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820114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307%;反对1300股,占比0.0156%;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1.4537% | 同意306415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1619%;反对1300股,占比0.0408%;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3.7973% | 关联股东杨璐、YANG ZHEN回避表决 |
| 5.01 | 《关于补选CHEN ZHAN(陈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25592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3.1337% | 同意12996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0.7865% | 无 |
| 5.02 | 《关于补选郝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253773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3512% | 同意10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4.0385% | 无 |
| 6 |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27355396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5495%;反对2800股,占比0.0102%;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0.4403% | 同意306265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1148%;反对2800股,占比0.0879%;弃权121000股(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10200股),占比3.7973% | 无 |
其中,CHEN ZHAN(陈湛)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郝建国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胡庆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盖章及两名见证律师签名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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