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吴琼)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正式出具复函,批复同意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区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这标志着江苏省最大人工水库石梁河水库在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关键一步,库区内内河船舶、快艇、水面渔业养殖、涉渔船舶等相关行政处罚权,统一划归连云港市水利局集中行使,困扰库区多年的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难题,将在制度层面得到系统性破解。
2024年底,石梁河水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正式启动。历经县、市、省多轮征求意见,今年1月,方案通过连云港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于8月获得省级批准。根据批复,原由交通运输部门行使的内河船舶、快艇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原由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机构行使的水面渔业养殖、涉渔船舶行政处罚权,统一划转至连云港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以自身名义在石梁河水库27.95米等高线以内的水利管理区域开展执法。
连云港市水利部门作为水库运行管护的主体,长期深耕库区一线,掌握水文水质、生态环境、工程安全等一手数据,熟悉各类违规乱象的特点与规律。此次集中授权,实现了“管水、管船、管渔”执法权责的有机统一,有利于从源头筑牢库区生态保护与安全管控防线。
据了解,连云港市水利局正加紧推进执法事项清单的梳理与公示工作,同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岗前集中培训和常态化轮训,围绕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风险防范等环节开展实务教学。同时与司法、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互通制度,与公安部门健全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机制,并深化与检察机关的行政公益诉讼协作,主动接受检察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平稳落地、权力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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