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96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经公开渠道查询得知公司全资子公司余热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热宝”)、山西同德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同德民爆”)及山西同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企管”)100%股权被冻结,全资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及忻州同德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民爆”)100%股权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近日公司知悉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余热宝、山西同德民爆、同德企管100%股权,轮候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同德民爆100%股权。公司正积极跟进、核查本事项,后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原因
因公司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租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华通租赁申请,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余热宝、山西同德民爆、同德企管100%股权,轮候冻结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同德民爆100%股权。冻结期限为2026年3月至2029年3月。
公司与华通租赁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三、资产被查封冻结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公司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相关资产仍由公司保管使用,未受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事项暂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在未经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被冻结的子公司股权暂无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ST同德 公告编号:2026-09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仲裁阶段:仲裁程序尚未开始,仲裁申请人保全申请
2.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被申请人
3.仲裁事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涉及的金额:55,101,799.95元。
5.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该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仲裁结果及最终执行等为准。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德化工”)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收到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2026)西仲字第1725号】。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化建”)就与同德科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西安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后续仲裁程序尚未开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收到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6)晋0981财保7号】,申请人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西安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等提交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平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55101799.95元,冻结期限一年;或者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PBAT新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BDOII列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7】、乙炔装置、PBAT装置配套设施建筑安装工程【标段8-2】的相关财产权益),查封期限二年。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仲裁结果及最终执行等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6)晋0981财保7号】。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