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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原深圳机场地产公司)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司起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6月21日、2026年1月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及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3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已获立案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粤民申 2200 号】,驳回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重大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