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2件黑恶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12个黑恶犯罪组织、16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次公开宣判的案件,突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非法催收、劳务碰瓷等黑恶犯罪组织,依法严惩“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操控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犯罪组织。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法院迅速行动,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持续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出重拳、下重手,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震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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