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8月27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物业费降了几毛钱,物业服务会不会打折扣?物业费“预交一年赠送一个月”,算降价吗?连日来,国内部分城市出现小区物业费下调现象,引发社会热议。那么,所谓“降价”哪些是实打实的合同调整,哪些只是营销噱头?记者采访调查发现,长沙真正完成正式合同下调物业费的小区仍属个案,物业费调价背后潜藏的行业困境与民生矛盾更值得关注。
实地走访:小区调价博弈,力求降费不降服务
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正式从2.25元/月·平方米调整为1.99元/月·平方米,这件事发生在一年前的天心区北辰中央公园智辰园。据介绍,该小区有1300余户居民,2018年建成交付,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2.25元/月·平方米。入住多年后,不少业主反映公共设施维保滞后,收费标准与实际服务存在落差。
后来,在街道、社区指导下,小区成立业委会和监委会,多次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协商谈判,严格履行业主大会表决程序,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完成物业费正式调整。
此次调价并非简单“一降了之”。双方同步在新合同中固化保洁、安保巡逻、设施维修等硬性服务标准,敲定十余项小区提质改造事项,统筹运用部分小区公共收益补充运维资金,力求实现降费不降服务。
“整体上物业服务不错,看上去物业费只少了几毛钱,但感觉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融洽了不少。”小区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时隔一年,大家对物业公司的表现比较满意,物业费收缴比例也大幅上升。
芙蓉区一处尚未成立业委会的存量小区,其物业负责人坦言,如果固守原有收费标准,业主缴费意愿低迷,项目持续亏损运转;适度下调收费匹配现有服务水平,能够提升收缴率,保障小区基础运转。
厘清误区:区分真实合同调价与营销促销手段
在雨花区建发央玺小区,不少业主反映怡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推出“预交一年赠送一个月”优惠活动,折算后实际收费标准为3.18元/月·平方米。从2025年4月1日至今,该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均按照实际折算后的标准核算,多数业主对此没有异议。
但也有业主提出疑问:预交赠送、限时折扣这类营销促销手段,算不算“变相”降价?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建发央玺小区业主的回复中明确,物业费调整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征得业主同意;但从情理上考量,该物业公司的举措客观上惠及业主。基于该实际情况,长沙怡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需再补充征求业主意见,该行为也不构成隐瞒收费信息、收费信息不公开不透明。
“长沙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物业费降价情况。服务做到位,物业费就不是最该关注的问题。”湖南上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夏苍旻介绍,该企业2021年进驻丰泉家园小区后,打造“红色物业”,落实“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如今小区业主满意度高达95%以上,物业费收缴率达98%以上。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不少业主口中的“物业费降价”,其实存在概念混淆,正式合同调价和营销促销手段两类情形性质完全不同。营销优惠仅面向预交费用的业主,物业服务合同、发改备案的基础单价并未改动。一旦优惠到期或者物业更换,业主仍需按照备案标准缴纳费用,不能等同于永久性物业费下调。
权威释法:严守法定调价路径,警惕盲目降价隐患
“个别企业选择主动调价,大多是现实经营压力倒逼。”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部分小区陷入“服务不达标、业主拒缴费用、服务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适度下调收费标准意在提振物业费收缴率,但调价之后企业经营压力依旧客观存在。
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物业费调整分为两类法定路径: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前期物业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调价必须在街道监督下完成业主意见征集,履行发改备案变更;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调价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由业委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仅需小区内部公示,无需发改价格备案。
由此可见,物业费涨或者降,不是物业企业单方面说了算,也不是仅凭业主诉求即可落地。无论是涨价还是降价,物业公司均不能单方面变更物业费标准,预交赠送等营销优惠也不等同于正式合同调价。
行业人士也提醒,盲目降价暗藏风险。如果收费不足以覆盖保洁、安保、绿化养护等基础运维成本,企业便容易压缩服务投入,最终损害全体业主居住权益。小区良性运转,从来不是一味追求物业费越低越好。调价无论涨跌,都要恪守程序合规。物业企业回归服务本源、业主依法履行缴费义务、业委会规范履职、职能部门强化监管,多方同向发力,才能真正实现收费与服务对等,守护千家万户的居住品质。
声音
针对物业费下调现象,网友的声音大致分为四类——
●正面支持类
1. 物业费下调实实在在减轻业主生活压力,希望物业做到降费不降服务,安保、保洁、公共设施维护标准不缩水,质价匹配才是长久之计。
2. 物业主动优化运营成本下调收费,充分尊重业主诉求,这样负责任的物业值得大家认可。
●理性担忧类
1. 降价固然是好事,但最怕物业明降暗减,缩减保洁安保人员、拖延公共区域维修,最后牺牲居住品质。
2. 担心降价后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缺位,维修基金使用不规范,变相损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现实吐槽类
1. 之前物业费定价虚高,服务水平跟不上收费标准,如今降价只是回归合理价位,早就该规范物业行业乱象。
2. 部分物业嘴上降价,背地里降低运维标准,绿化养护、垃圾清运大打折扣,业主的居住体验反而变差。
●建言建议类
1. 降价不是最终目的,行业需要优胜劣汰,淘汰高价低质的物业企业,倒逼物业回归服务本职。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常态化督查,杜绝物业变相削减服务,保障业主基本居住权益,让降价红利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篇:靖国神社是名副其实的“战犯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