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蒲建平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个贷不良业务合作相关
协议变更暨担保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3年12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徳资管”)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管”)共同出资设立南京海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南京海冠”),开展个贷不良资产业务。其中苏州资管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9,800万元,海徳资管作为劣后级普通合伙人出资4,200万元并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海徳资管在《合伙协议》及《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项下对苏州资管的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承担远期增信义务(具有担保性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苏州资管成立合伙企业开展个贷不良业务提供远期增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号)。
鉴于上述合作项目投资期限已届满原约定投资期,结合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为持续推进各方业务领域深度合作,保障合作平稳有序衔接,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及相关方拟签署《南京海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合称“本次补充协议”),就合伙企业投资期与退出期调整、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分配安排、差额补足义务的核算口径与付款安排、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及合伙份额转让等事项进行调整。
海徳资管在本次补充协议项下对苏州资管承担的差额补足义务及远期增信义务,系对前述已审议、已披露担保所对应主债务履行安排的调整,未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和5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南京海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出资额:14,000万元人民币
(五)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九)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0.46亿元,总负债0.02亿元,所有者权益0.44亿元。2025年度经审计的实现营业收入-0.04亿元,净利润-0.07亿元。
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0.43亿元,总负债0.06亿元,所有者权益0.37亿元;2026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2亿元。
(十)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京海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各方:海徳资管、苏州资管
主要内容:各方约定调整合伙企业投资期与退出期,对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核算口径与分配方式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及合伙份额收购的相关安排。
(二)《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协议各方:苏州资管、海徳资管、南京海冠
主要内容:各方约定调整投资合作期限及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退出机制,由海徳资管对苏州资管在合伙企业的剩余投资本金及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并按约定付款安排向合伙企业补足苏州资管投资本金差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8,377.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60,507.52万元)的44.31%,均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公司资产累计抵押、质押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抵押、质押的主要资产将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均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自身融资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23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蒲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半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为确保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处理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