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控股(08631)发布公告,于2026年8月24日,公司接获联交所之函件。当中载列以下股份恢复买卖之指引:(a)刊发GEM上市规则规定之所有尚未刊发之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修订;(b)就对若干附属公司失去控制权、公司就失去控制识别之不合规及出售该等附属公司等事项进行适当之独立法证调查,评估前述事项对公司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之影响,公布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之补救行动;(c)证明并无对集团管理层及╱或任何对公司管理及营运有重大影响之人士之诚信、能力及╱或品格构成合理监管疑虑,而该等疑虑可能对投资者构成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d)委聘独立内部控制顾问进行独立内部控制检讨,并证明(i)就暂停买卖所识别之重大缺陷已被纠正及所有必要补救措施已被实施;及(ii)公司之内部控制乃属充足及有效,可发挥其作用并使公司能够遵守GEM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及披露以及有关须予公布交易及关连交易之合规事宜以及内幕消息之披露;(e)证明公司已遵守GEM规则第17.26条;及(f)告知市场所有重大资料,以便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公司之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