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南京港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流程,确定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为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中标方,由此形成关联交易,中标交易金额达7320.52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相关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与南京港同受江苏省港口集团体系内主体持股控制:南京港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2.26%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南京港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持有其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剩余35.26%股权,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被认定为关联交易。截至2026年6月末,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9.17亿元,净资产2.78亿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77亿元,净利润2321.39万元,具备港口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多项施工总承包资质,完全匹配本次仓库项目的建设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工程施工类关联采购,交易标的为龙集公司106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的全部施工作业,项目落地地点位于南京港龙潭港区内,总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1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本次交易完全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开招标流程确定合作方,全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规范评审、中标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认结果,定价原则完全依托公开市场招标机制确定,最终中标含税总价为7320.52万元,增值税税率按9%执行,交易价格公允透明。
在结算安排上,本次关联交易采用预付款+月度进度款+竣工结算尾款的组合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且施工方进场后一周内,龙集公司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预付款分两次扣回,分别在工程计量达到合同总价60%、80%时各扣回50%;日常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0%,完成结算审计后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尾款不计利息。同时合同约定,所有付款环节龙集公司优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且承兑汇票占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施工方需要在收款前提供对应金额的合规9%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次关联交易的资金全部来自龙集公司自筹资金,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前,202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南京港及旗下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22.81万元,本次新增7320.52万元工程类关联交易后,双方年内累计关联交易规模将出现大幅提升。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核心交易数据如下:
| 项目类别 | 具体数值 |
|---|---|
| 本次关联交易中标金额 | 7320.52万元 |
| 2026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 1022.81万元 |
| 关联方港务工程公司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 | 47705.33万元 |
| 关联方港务工程公司2026年6月末总资产 | 91657.26万元 |
| 项目约定总工期 | 210天 |
| 预付款比例 | 合同总价20% |
| 月度进度款支付比例 | 月度已完工程量的80% |
| 竣工后审计完成付款比例 | 结算金额的97% |
| 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 | 结算金额的3% |
从本次关联交易的整体安排来看,交易依托公开招标机制完成,而非直接定向选择关联合作方,招标流程完全符合国家法规及公司内部招标管理制度要求,从程序上保障了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能够有效控制项目建设的投资成本。关联合作方属于江苏港口集团体系内具备成熟施工资质的工程主体,对港口场景的仓储项目建设具备丰富的实操经验,项目落地过程中的沟通协同效率有望得到提升。本次交易规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也不触及重大资产重组要求,整体交易安排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查认可,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龙潭港区的物流仓储配套能力,服务公司港口主业的运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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