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因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违规行为,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规行为涉及内河航行船舶的航行安全保障核心设备运维合规要求,将对该公司后续海事领域作业信用评价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5T |
| 违法案由 |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按照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2203029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张家港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其触发处罚的违法事实为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存在输入信息不准确或发生故障未及时报告的情形,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30298-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4*******185T,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与第二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实施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刘永庆,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6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惠丰村官浩村民组。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刘永庆 | 60% | 36 | 2010-09-17 | 2008-10-15 |
| 2 | 陆秀华 | 40% | 24 | 2010-09-17 | 2008-10-15 |
综合点评
本次张家港海事局对宣城市雁翅水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1500元罚款,系针对船舶AIS系统运维不合规的常规海事行政处罚。该处罚警示企业需严格落实内河交通安全运维要求,及时排查船舶导航通信设备故障并按规报备,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重处罚,也有助于企业强化内河航行合规意识,降低航行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