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8-1-1,针对该航运企业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处罚决定。
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企业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海事业务办理、船舶营运资质核验等环节产生相应的合规约束提示。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KG52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8-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泰州海事局 |
本次泰州海事局公示的这起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主体为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KG52,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92010638-1-1,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26日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泰州海事局。海事部门提示各内河航运企业需严格落实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要求,主动规范报送相关营运信息,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的安全可控。
天眼查数据显示,池州市鑫光航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月8日,法定代表人胡又美,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胡又美 | 100% | 100 | 2029-08-31 | 2016-01-08 |
综合点评
此次池州鑫光航运因未按规定报备船舶进出港信息被泰州海事局处以3000元罚款,属于内河航运合规类的轻微处罚。该事件警示公司需补全进出港信息报送的流程漏洞,严格对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完善内部运营规范,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产生信用记录污点,保障航运业务平稳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