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35 公司简称:民丰特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3,000元(含税)。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9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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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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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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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6-03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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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2次。5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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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75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费用为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已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6-03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以专人送达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民丰特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民丰特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将该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民丰特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3,000元(含税)。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92%。
此议案将提交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民丰特纸关于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此议案将提交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6-03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丰特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66,557.62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296,204.45元。(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3,000元(含税)。本次分红为公司2026年度首次分红,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92%。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6-03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1日
至2026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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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6年8月26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三) 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288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登记时间:2026 年9月4日下午收市后至2026年9月10日下午16:30止。
(五)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288 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严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