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因旗下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被肇庆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该公司后续的船舶运营资质核验、海事作业信用评级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3207 |
| 违法案由 | 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1005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5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3207,涉及的违法事由为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10052-1-1,最终处罚结果为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贵港市天佑船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潘卫武,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0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贵港市覃塘区政府办公楼。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潘翚 | 70% | 70 | 2011-03-29 | 2003-12-29 |
| 2 | 郑义 | 30% | 30 | 2011-03-29 | - |
综合点评
贵港市天佑船务此次因船员配员未达2026版最低安全配员定额要求被肇庆海事局处以3500元罚款,警示船企需严格对照新规梳理人员配置,及时补足缺口,规避内河航行安全隐患与合规风险,维护自身运营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