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气象局与区海事局联合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水上客(渡)运航线短临致灾天气预警及“叫应”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明确,气象部门负责曹妃甸海域短临致灾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按照联动机制要求,及时将短临致灾预警信息发送至曹妃甸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通过微信工作群、VHF频道等方式向水上客(渡)运企业、辖区船舶发布预警信息并下达航行管制要求,禁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舶开航。水上客(渡)运企业收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响应机制,通知所属船舶做好防御准备,暂停船舶开航,对已开航船舶指导其就近避险。水上客(渡)运企业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机制通过深化“气象+海事+企业”三方协同联防,实现短临致灾天气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叫应”联动及时启动、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复航解封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作者:杨宏伟 责任编辑:郭曼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