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139,证券简称:康惠股份(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调整源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授予登记,后续相关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14753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已收到姜明磊等5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款合计13149.20万元,其中657.46万元计入股本,剩余12491.7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与股本总额均变更为10645.46万元。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主要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条款调整,同时针对利润分配相关治理规则进行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本次核心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88 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45.46 万元。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988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均为人民币 普通股。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645.4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 |
| 第一百五十六条相关条款中,未明确审计委员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监督职责,独立董事相关意见披露要求未作细化 | 第一百五十六条相关条款中新增要求: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独立董事若认为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需发表独立意见,未采纳独立董事意见的需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具体理由;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责,要求其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决策程序进行监督,针对年度盈利但未提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
康惠股份方面表示,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完整章程文本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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