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仲裁进展公告,披露公司此前与爱迪教育相关仲裁事项的最新裁决结果。本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第三部分最终裁决》明确要求爱迪教育向公司支付对应相关费用,此前爱迪教育提出的反请求已被仲裁庭全部驳回。
据了解,本次仲裁的申请主体为勤上股份及旗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此前各方共同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爱迪教育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后续爱迪教育针对本次仲裁提出答辩与反请求,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
此前勤上股份已分别在2026年5月、6月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部分最终裁决》《第二部分最终裁决》,两份裁决均驳回了爱迪教育的反请求,同时支持了公司提出的部分诉请。
本次最新送达的《第三部分最终裁决》明确了四项核心裁决内容:
| 裁决项序号 | 具体内容 |
|---|---|
| 1 | 爱迪教育应向勤上股份支付与第二份最终裁决相关的费用220000港元 |
| 2 | 前述220000港元款项需按照香港现行判决利率即年利率8.00%计收单利,直至款项全额付清为止 |
| 3 | 爱迪教育需承担本次第三部分最终裁决产生的仲裁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同时承担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因本次第三部分最终裁决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及相关费用 |
| 4 | 仲裁庭保留对本次仲裁其余所有争议事项的处理权利 |
勤上股份方面表示,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爱迪教育的全部反请求已被仲裁庭驳回,公司相关诉请也已陆续收到对应最终裁决,后续将根据仲裁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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