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91,证券简称:力聚热能)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审议,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1.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前提下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额外收益。
据公告披露,力聚热能此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合计约8.34亿元,相关资金已按规定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受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影响,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短期闲置情况,为盘活沉淀资金,公司启动本次现金管理安排。
本次涉及的募投项目调整前后的投入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功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 60633.05 | 50766.90 | 16063.16 |
| 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 | 54679.78 | 54679.78 | 54679.78 |
| 年产 1000 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 28171.97 | 28171.97 | 12660.64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合计 | 163484.80 | 153618.65 | 83403.58 |
根据本次现金管理方案,力聚热能将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仅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相关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也不涉及证券投资类行为。该1.6亿元的使用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已同步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牵头落实。
针对本次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市场波动风险,力聚热能已制定完备的风险控制机制:将建立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审批执行流程,优先筛选头部合规金融机构的产品,由财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投向与运行情况,同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全程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全方位保障闲置募集资金的安全性。
力聚热能表示,本次现金管理安排完全建立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安全可控的基础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推进、日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反而能够有效提升闲置资金的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厚公司整体盈利,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已获得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明确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后续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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