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举报案件
稽核情况告知书
医稽告字〔2026〕第617号
谭琼英:
您好,您于2026年3月24日向我中心举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期间违规缴纳刘立新及另1475人医疗保险费一事。我中心依法立案受理。
稽核调查期间,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我中心表述刘立新及相关人员在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期间均为重组前企业职工,故无法提交相关人员稽核调查所需的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的材料。您亦未向我中心提交充分证据材料证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缴纳刘立新及1475人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期间医疗保险费。
依据《关于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劳社保发[2006]48号第二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核终止:1.举报人和被举报单位均无法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资料的(包括工资收入、单位主体变更后权利义务承受关系、举报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本案依法终止。
如您后续有新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2月至2009年1月期间违规缴纳刘立新及另1475人医疗保险费一事,可再次至我中心反映。
如不服本告知,您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联 系 人:牟思衡 曹屹
联系电话:66206089
北京市西城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