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98,转债代码:118065)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在项目推进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完成置换。该事项已获得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明确无异议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置换方案所涉及的募集资金,来自艾为电子此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资所得。该次发行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72号批复注册,发行可转债总面值达190132.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8626.78万元,所有资金已完成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监管银行签署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四大核心募投项目,各项目的投资规划明细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
| 1 | 全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8472.97 | 120936.78 |
| 2 | 端侧AI及配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6593.61 | 24120.00 |
| 3 | 车载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1658.39 | 22680.00 |
| 4 | 运动控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8735.53 | 20890.00 |
| 合计 | 245460.50 | 188626.78 |
对于本次采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置换的安排,艾为电子表示主要出于三方面合规及效率考量:一是募投项目涉及的研发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员工差旅报销等小额零星支出发生频繁,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既不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薪酬需通过基本户办理的相关要求,也不利于费用归集核算;二是集中采购的材耗、试制测试等支出往往跨多个项目与实施主体,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支付;三是部分设备、软件采购需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结算,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不得作为保证金提供担保,需先以自有资金完成兑付后再进行置换。
为保障该操作合规落地,艾为电子制定了全流程规范机制:财务部门将按月归集符合要求的自有资金垫付金额,编制置换申请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提交监管银行审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对应等额资金至自有账户;针对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类支付,将在票据到期完成自有资金兑付后当月完成置换,同时公司将建立专项台账逐笔记录资金划转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保荐机构也将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置换全流程进行持续监督。
艾为电子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置换安排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需求做出的优化调整,将大幅提升资金运营与采购效率,保障各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前该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核查后确认该事项完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不存在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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