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翟红荣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该处罚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完成公示,相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晰、处罚流程符合海事行政执法规范。
本次行政处罚的落地,将对涉事当事人的水上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也为内河航行相关从业者敲响了严守航行规则的合规警钟。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翟红荣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1201036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967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南京海事局 |
本次南京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翟红荣,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36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967,本次处罚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执行,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执法主体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翟红荣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翟红荣,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长垣县佘家镇政府西路南。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自然人翟红荣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航行操作不合规的常规监管举措,不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未对任何经营主体的生产运营、资质存续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该处罚也体现了内河航行监管的常态化落地,督促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保障内河通航秩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