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启了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新篇章。近期,湛江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受邀为全市村级干部开展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由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邱韵担任主讲人,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首先,检察官从生态资源、历史污染事件、检察机关办案数据等方面全面介绍廉江市生态环保情况,向村级干部传递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信号。接着,以“党内法规+法律+地方性法规”为脉络详细讲解村(社区)生态环保职责的法律依据及具体职责,重点阐述讲解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授课过程中,结合正反面典型案例及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情况,教育引导村级干部汲取履职不到位的教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直观展现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生态的法治底色。
此次培训内容详实、案例生动、说理到位,既有法律条文精准解读,又有身边人身边事,得到了广泛好评。部分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更加明确村社在生态环保方面的职责定位及失责后果,将在日后工作中更加重视生态环保工作,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守护好绿水青山。
接下来,廉江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授课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沟通协作,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以扎实的履职担当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推进绿美廉江生态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廉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