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崔德新因所属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被宝山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明确指向船舶运营环节的安全合规漏洞,涉事船舶实际载运货物时超出了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限值,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运营的相关硬性规定。
本次处罚最终判定对崔德新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该处罚结果将直接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舶运营相关的资质核验、业务审批等环节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崔德新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108200019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2*******4956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19 |
| 作出处罚机关 | 宝山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涉事的被处罚主体为崔德新,违法案由为船舶违反规定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客定额、载重线、载货种类载运乘客、货物(超过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载运货物) (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82000192-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涉事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2*******4956,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十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宝山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船舶运营主体,严格按照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等参数开展货物载运,是保障海上航行安全的核心底线,切勿因违规超载引发航行安全隐患。
天眼查数据显示,崔德新成立日期2019年11月7日,法定代表人崔德新,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本区及外地。
综合点评
本次宝山海事局对崔德新的超载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船舶运营的常规监管举措,警示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遵守船舶检验证书核定的载重线要求,合规开展货物运输,避免因违规超载引发海上交通安全隐患。该处罚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对行业合规运营起到明确的提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