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建华)近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完善药事服务、强化应急保供等5方面提出18项具体举措,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强化药品零售行业专业服务、健康促进、应急保供等功能,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驱动与规范发展并重,积极优化政策环境,培育和壮大经营主体,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增强内生动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药健康需求。
在完善药事服务方面,《意见》提出,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完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指南,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促进处方流转提升购药体验,鼓励符合监管要求的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优化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推动医保定点药店合理布局。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构建商业保险支付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推出涵盖健康管理、康养照护等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在创新健康服务方面,《意见》明确,丰富健康服务功能,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提升健康服务体验,鼓励地方出台数字化、智能化健康服务升级专项支持政策。丰富药品零售业态,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鼓励商超、便利店等日常消费场所依法依规销售符合监管要求的药品。优化商品服务体验,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提升药品经营管理能力,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探索按照功能和主治关联陈列药品。助力医药产品升级,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品追溯管理和应用。
在强化应急服务方面,《意见》提出,强化零售药店在应急保供中服务能力,鼓励零售药店积极参与重点药品市场监测体系,强化“哨点”功能。加强药品应急保供公共支撑,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应急保供激励机制。
在优化行业结构方面,《意见》明确,支持零售药店进行兼并重组,对于被整合的连锁或单体药店,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实现仓储物流资源共用、质量管理体系协同及全流程信息追溯,提升供应链效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优化药品营销体系。
在规范行业秩序方面,《意见》强调,发展智慧监管,依据药品零售企业的风险等级和信用评价,实施分类管理、差异化检查的动态监管模式,优化信用良好的低风险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频次,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推动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向服务型监管、预防型监管、数智化治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