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头条
#网购1千单只为敲诈商家#【#情侣网购投诉几个月敲诈11万#】数十瓶洗发水、100多盒面膜……累计1000多个订单,每个订单只买一件。山东一对情侣王某某和谢某某,以打假索赔作为主要收入来源。2024年6月起,两人使用11个手机号和多个账号,在线上超市拆分订单购买日化用品。这些商品被寄送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酒店前台,随后又通过快递寄给王某某,有些商品甚至没有被实际取用。原来,收到订单记录后,两人就以商品宣传含有“生发”“止血”“美白”等表述为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商家接到投诉信息后,会联系他们协商处理,二人便要求每一单赔偿500元。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靠着这套投诉、撤诉和赔偿协商的套路,王某某与谢某某陆续收到超市支付和解费用,共计11.65万元。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两人又购买面膜、眼霜、护发素、卸妆膏等商品700余件,集中向超市提出赔偿,开价“一口价35万”。这一次,超市方拒绝支付,并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说明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认定,商家的相关宣传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4万元。不过,商家违法,并不是二人反复下单高额索赔的理由。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谢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法官介绍,被告人不是为了消费去购买,是为了索要钱款;以投诉威胁方式,给被害单位施加了压力,构成了相威胁的手段。投诉、举报本身是法定权利。二名被告人之所以触犯法律,在于两人把投诉、行政处罚和诉讼反复用于推动高额付款,并在获赔后继续批量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