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理财公司一方面须完成理财信息披露平台验收工作,提高产品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须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与展示方式,并同步修改产品说明书。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6年上)》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达33.66万亿元。受访人士指出,《管理办法》规范全生命周期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能更为直观地比较不同产品的真实风险收益特征,以此评估管理人能力,对于投研实力较强、信息披露规范的头部机构而言,这有望形成正向品牌效应,引导资金向其优质产品集中,理财行业竞争或从渠道建设和规模比拼,转向投资管理能力的正面较量。
过渡期整改加速 多 维度难点待解
“目前,我行内部正按照要求,对产品说明书和内部制度分别进行相应的修订与完善。”一位城商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银行及理财公司正积极落实理财信息披露平台验收工作。截至2026年7月3日,已有15家管理人通过验收(理财公司3家、商业银行12家)。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中心要求,其余管理人须在7月1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及自评表,并认真准备;银行业理财登记中心将严格按标准开展验收,力争8月1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
天府立言金融研究院院长曾刚告诉记者,《管理办法》为银行保险机构预留了约8个月的过渡期,业界整体修订工作仍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尚未全面完成。从已披露的修订方向来看,机构修订重点集中在以下几类条款:一是业绩比较基准条款。依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基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须履行严格内审程序并充分说明理由。这意味着,原有产品说明书中关于基准设置的弹性表述需予以收紧。二是风险揭示条款。明确禁止对实际业绩作出预测性表述,强化最大回撤、波动率等量化风险指标的完整披露。三是清算与终止条款。须将“到期公告”与“清算报告”区分处理,明确各自披露内容和时限要求。四是穿透披露相关条款。在产品说明书中新增对底层资产信息来源、协助披露责任链条的描述。总体而言,此次修订的核心逻辑是将过去惯用的“模糊语言”替换为有据可查、可量化、可追责的具体表述。
“业绩展示方式的全面规范是一大难关——过去选择性展示历史高收益片段、回避低收益区间的做法必须彻底纠正,既涉及已有宣传物料的清查下架,也涉及销售人员行为的重新规范,整改链条长、管控难度高。”曾刚说。
信息披露的一致性与全生命周期管理亦成为机构普遍反映的突出难点。普益标准研究员刘思佳指出,当前理财公司针对《管理办法》整改普遍面临以下两大难点:一是全渠道披露一致性的挑战。监管明确要求公募理财产品须通过中国理财网统一披露,且各代销渠道App、官网展示内容须与之一致,而实践中可能出现信息披露滞后或其他不同步现象。因此,针对同一产品信息在多个端口准确一致披露的问题,机构的内部协同与系统对接能力将面临较大挑战。二是全生命周期披露规范性难点。《管理办法》要求对产品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信息披露,实现产品情况“三清”。因此,产品披露内容将更细、覆盖面更广,涉及底层资产穿透、标准化报告及业绩基准测算依据等大量内容。而部分中小机构系统开发有限,在底层资产数据获取、估值核算及数据校验等方面或有难度。此外,过往行业存在的业绩展示不规范问题也在逐步整改,机构或需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能力,规范业绩比较基准披露并优化业绩展示方式,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
而在代销端,实现与直销渠道的信息统一,运营成本亦将随之攀升。联合智评方面指出,理财公司需对代销渠道披露履职承担勤勉管理义务。但理财产品销售高度依赖数十至上百家代销银行,理财公司仅能向代销银行发送标准化信披材料,无法直接管控、修改代销机构前端展示页面。实践中,代销渠道普遍存在公告漏挂、旧版文件未更新、选择性展示业绩、弱化风险提示、删减披露要素等违规问题。理财公司只能依靠协议约束、事后巡检、发函督促整改,缺乏实时强制管控手段,且全量覆盖上百家代销渠道巡检,人力与运营成本极高。
信披拉平信息差 行业格局面临重塑
整体而言,联合智评方面认为,《管理办法》大幅细化了信披要求度,对产品生命周期各类披露要素提出标准化、精细化要求。需要理财公司打通多部门数据链路,对信披系统全面改造升级。尤其中小理财公司,资金、技术、专职人员配置有限,叠加投资、估值、合规、销售等多部门协同成本,数据治理与系统改造落地难度显著高于头部机构。
在这一调整过程中,机构之间的分化或将进一步加剧。联合智评方面指出,头部机构成熟的系统软硬件与投研合规体系优势将更加明显,而中小机构的数据、系统短板会被进一步放大。建议中小机构避开重资产自建系统的模式,依托成熟第三方系统辅助完成数据治理、穿透披露等合规工作。同时,发挥母行本地客群信任优势,跳出收益率同质化内卷,通过精细化资产配置、常态化投资者陪伴,构建属地投资者服务壁垒,补足自身短板。
在刘思佳看来,按照《管理办法》,投资者能更为直观地比较不同产品的真实风险收益特征,以此评估管理人能力,对于投研实力较强、信息披露规范的头部机构而言,这有望形成正向品牌效应,引导资金向其优质产品集中;而对于部分过去信披不规范或依赖收益平滑手段的机构,则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滑与合规成本上升的双重压力。面对行业变化,中小机构应摒弃“重销售、轻合规”的展业思路,加速内控升级,确保信披全流程的及时性与一致性,减少合规风险,把高标准的信息披露作为品牌建设的抓手,增强客户黏性。同时,发挥本地客群深耕优势,打造特色产品线,减少与大机构同类产品正面竞争。
在行业格局重塑的同时,投资者端的认知与行为模式也面临着相应升级。“选理财,比的不再是谁说的收益更高,而是谁的信息更透明、谁的风险管理更经得起检验。”曾刚分析,《管理办法》实施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质量将显著提升,但真正用好这些信息仍需掌握方法。挑选理财产品,首先要看“穿透后”的资产结构,而非仅凭产品名称或风险等级标签——重点关注底层资产中非标债权的占比及融资主体质量,比例过高往往意味着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并存。其次要审视业绩比较基准的合理性,并对照完整历史业绩区间(而非机构精心选取的“高光时段”)加以判断,同时观察产品是否长期稳定达到业绩基准,达标率本身就是管理能力的晴雨表。再次,认真阅读风险揭示书中关于最大回撤和波动率的量化描述,这两项指标须完整披露,是衡量产品真实风险的重要参数。最后,关注管理人的临时信息披露记录——若某产品频繁触发非标风险披露,则底层资产质量值得警惕。
联合智评方面将投资者选择理财产品的核心逻辑归纳为三个关键词:穿透风险、匹配自身、长期审视。
穿透风险,即摒弃追涨短期收益的惯性,不被产品近期收益表现迷惑,重点关注产品底层资产投向与长期业绩表现,结合市场行情理性判断产品收益特征。重点留意市场震荡阶段的最大回撤、净值修复周期等核心风险指标,尤其是含权类产品,行情上行时收益优势突出,但波动风险同步更高,投资者必须兼顾收益与风险,综合评估产品性价比。
匹配自身,即跳出统一的产品标签固化认知,不盲从产品宣传,而是立足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资金使用久期,选择适配自身情况的产品。
长期审视,即摒弃短期博弈心态,不过度纠结单日、单周净值波动,以长期配置视角看待理财投资。同时,优先选择信息披露及时、完整、规范的管理人。机构透明合规的治理能力,是产品长期稳健运行的核心保障。
(来源:中经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