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全面施行。在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过程中,如何在纵横交错的部门职责中真正落地?如何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的能力短板?如何让政策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形成闭环?
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环境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环境部法律顾问王灿发,请他就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路径与挑战应对进行深入解读。
中国环境报:生态环境法典如何以法律形式确立生态环境部的职能。这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具有什么意义?
王灿发:生态环境法典第17条正式确立了生态环境部“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五统一”职能,这是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里程碑式制度设计。“五统一”职能的规定将生态环境部的核心监管职能系统化、法定化,构建了“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与制度指引。
“五统一”职能,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有机统一的整体,五大职能各有侧重、各有明确内涵,共同构成了生态环境部的核心监管体系。其中,统一监督管理是核心统领,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是顶层设计,统一监测评估是数据支撑,统一监督执法是实施手段,统一督察问责是保障措施。五大职能相辅相成、协同发力,共同实现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
中国环境报:如何落实“五统一”?
王灿发:要使“五统一”的规定得以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步骤和措施。
强化顶层设计,破解体制机制协同障碍。根据生态环境法典规定,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部与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各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分工与协同责任,避免职能交叉和监管盲区。
强化能力建设,补齐基层与技术支撑短板。只有整个生态环境部门的能力增强了,才能够为生态环境部履行“五统一”职能提供坚实的基础。为此需要加大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编制保障力度,同时要加强基层人员专业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并且要强化技术支撑,构建科学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聚焦统一监测评估、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等职能需求,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技术研发投入力度,突破核心技术、关键设备“卡脖子”问题。
完善法治保障,推动“五统一”职能依法实施。通过善配套法规制度将“五统一”的内容具体化,明确范围边界,重点完善统一督察问责相关配套制度,明确问责程序、问责标准、问责权限,规范问责工作,增强问责的规范性和针对性,形成有效的问责威慑。
优化实践运行,完善流程衔接机制。要聚焦“政策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督察问责—政策完善”的闭环管理需求,建立各职能之间的流程衔接机制,明确衔接节点、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推动五大职能协同发力。
优化外部环境,凝聚全社会支持“五统一”职能实施的合力。依据生态环境法典要求,强化公众参与,凝聚社会合力。利用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契机,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五统一”职能的内涵、意义进行普及宣传,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