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本所接到多位服刑人员家属咨询,反映因不熟悉监狱汇款规定,出现转账被退回等情况。为此,我们结合《贵州省监狱局服刑人员亲属转账汇款告知书》,就亲属汇款的合法渠道、白名单认证流程、限额标准等内容进行说明。请家属务必通过正规途径操作,避免因汇款方式不当造成资金损失或延误服刑人员正常用款。

服刑人员家属:
为方便服刑人员亲属汇款,现将服刑人员亲属汇款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服刑人员亲属目前只能选择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生活缴费”或“贵州监狱公众号”两种方式进行汇款(暂不支持现金、ATM或营业厅柜台汇款,暂不支持支付宝或微信转账付款)。
二、老用户在“贵州监狱微信公众号”上可直接汇款,无需重新审核绑定白名单。若通过农行掌银APP汇款,则需输入十位新账号(在农行掌银APP汇款用于汇款的银行账户需与白名单绑定时的一致)。
三、新用户需在“贵州监狱微信公众号”上传亲属身份证号、拍照人脸认证、亲属本人银行卡号、关系证明等资料,进行“白名单”审核认证后才可以使用农业银行手机银行APP“生活缴费”或“贵州监狱公众号”进行汇款。(监狱审核时长为5-10个工作日)
四、每月汇款额度800元,超出限额将导致汇款失败。
五、服刑人员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具体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等,每名服刑人员最多可申请填报3名亲属列入亲属汇款“白名单”。
六、监狱工作人员绝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服刑人员亲属将钱款转入监狱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
七、进行汇款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所述步骤操作(详见附件),不得使用其他方式汇款,由此造成钱款退回、无法入账或入账错误的损失由汇款人自行承担。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服刑人员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之规定,对服刑人员往来钱款管理实行“白名单”制度。监狱将服刑人员本人提供并经监狱审核通过的亲属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列入钱款管理系统“白名单”,并据此接收亲属汇款。
文章来源|贵州省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