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有市民反映,自己在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公园对面、中国建设银行旁一面馆门前停车时,被面馆告知“不消费不让停车”,有市民提出质疑:明明是公共区域,为何有此要求?
花溪区溪北街道办工作人员介绍,该面馆门前停车位并非市政道路或正规停车场划定泊位,系经营者私划的停车位。为避免社会车辆继续停放引发类似误会和纠纷,该街道办已安排城管队员用喷漆将相关停车线覆盖,并在店门口设立石墩,禁止车辆驶入停放。
商家担心门店出入口被堵塞,情理上可以理解,但公共区域怎能私自圈占。从法律层面看,“不消费不让停”的私设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唯有产权归属于自身,或是经政府正式审批,方可设置专用车位。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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