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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APP不得设置打卡签到#】#政务APP不得设置积分排名#为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所称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不包括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县以下(不含县级)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本办法一共有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主办(使用)单位应规范政务应用程序建设、使用管理,不得出现下列情况:(一)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二)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规定外,政务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三)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考核通报用户安装使用率,强制要求定期登录;(四)把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情况下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五)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从事经营性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强制使用、过度留痕、滥用排名、多头填报等问题并进行整改,对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限期关停注销,对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整合迁移。鼓励主办(使用)单位积极利用政务应用程序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政务应用程序功能。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上线的政务应用程序,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备案。(各部门主办或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由部门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新闻联播 视频来源: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