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定增是否已将相关材料递交深交所申报?
董秘回答(爱司凯SZ30052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请您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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