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梧州发布
近日,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机制,在原有自筹结清模式基础上,全新推出顺位抵押办理新模式,有效解决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需全额自筹资金的难题。
据悉,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适用于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在该模式下,借款人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即可推进后续转贷流程,无需提前自筹全部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
业务办理过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专项用于冲抵商贷剩余本金。商贷剩余本金差额、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自行筹措补足。
符合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对照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办理流程,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提交办理申请。该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该项业务仅支持已与中心签订顺位抵押业务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贷,未签约银行的贷款暂不适用本模式。申请人须先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取得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贷、配合办理商转公的书面证明后,再进行业务预约。现场办理时无法出具该书面证明的,一律不予受理。
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业务期间,不得同步申请购房提取、提前还贷提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办理需求的职工,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官方服务热线等渠道,查询合作银行名单、业务办理细则及申请材料清单,提前备齐资料,保障业务高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