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21,证券简称:齐峰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07月14日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核心议程为审议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5名,代表股份203,427,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24%。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全部议案,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形。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数(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 表决结果 |
|---|---|---|---|
| 李学峰 | 202,657,779 | 99.6215% | 通过 |
| 李安东 | 202,456,253 | 99.5224% | 通过 |
| 李贤明 | 202,456,565 | 99.5226% | 通过 |
| 李润生 | 202,456,578 | 99.5226% | 通过 |
| 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数(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 表决结果 |
|---|---|---|---|
| 苏丽萍 | 202,456,718 | 99.5227% | 通过 |
| 崔源 | 202,456,689 | 99.5226% | 通过 |
| 董效飞 | 202,456,700 | 99.5226% | 通过 |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律师、冉令帅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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